電池是危險品,很多客戶在空運出口時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,接下來有常州新迪國際空運為您解答:
電池是危險品可以上飛機嗎?
答:電池屬于危險品。但在航空運輸中。國際航空運輸組織IATA對電池有明確的分類。對于鋰電池,只要電池WH或者含金屬鋰的含量不超過其規(guī)定。還有包裝IATA規(guī)定是可以做到的,承運普通貨物。電池在海運中也有相應的規(guī)定。國際空運公司和船舶公司只要能提供正確的電池文件,就不會拒絕電池貨物。
危險品和普通貨運有什么區(qū)別?
答:運輸危險品要更加謹慎,不僅要考慮貨物的危險品等級,還要考慮能否安裝在一起。
誰申報未申報?
答:截止申報前向海事局申報,然后將申報單交給船代。
電池運輸需要什么證書?
答:根據(jù)不同的電池和不同的交付方式。文件的內容也不同。一般為MSDS,非危險證明(貨物運輸鑒定書),UN.38。三、實驗鑒定報告。
MSDS由誰提供?
答:工廠根據(jù)貨物的實際情況生產,共16項。
電池是危險品,會被檢查嗎?
答:鋰電池分為第9類危險品;鉛酸電池分為第8類危險品。分類危險品沒有錯。查貨分為兩類。1、海關。2、航空公司或船公司。對于海關:只要電池不限出口或進口。海關沒有理由扣留你的貨物。除非你的貨物是假的。對于航空公司和船舶公司承運人。他們有權不攜帶你的貨物。但是沒有權利扣留你的貨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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